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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治外阴白斑医院

中国频道:怀孕女子被诊“月经不调” 服禁药被迫流产索赔

发表于:2010-05-29 09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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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服用禁忌中药,怀孕6周的王女士不得不做了人流。王女士认为,怀孕5周时医院对其错误的诊断,是导致悲剧的原因,因此她向当时就诊的北方某人民医院索赔。北方某人民医院医务处表示,此事还在调查中。


  据王女士介绍,11月24日,她感觉月经不调到北大人民医院中医科就诊。一名姓姜的女大夫望闻问切之后,诊断她为“气滞血瘀造成的月经不调”,并开了七服中药。王女士说,她当时走得急,忘了拿病历本,但医生还是给她看了病,也没做记录,只是在医疗处方上的临床诊断一栏写着“月经不调”。


  服药近一周后,王女士仍觉不适。11月30日,她再次来到北大人民医院,此次到妇科就诊。“拿到B超结果我都傻了,说我已经怀孕6周,而且胎儿还活着。”王女士在咨询中医后获知,她所喝下的中药内的成分有些对胎儿不好,于是在和家人商议之后,怕胎儿有问题的她决定做人流手术。


  索赔万元但无结果


  12月1日,王女士向医院索赔,称由于医院将怀孕误诊为月经不调,并开具孕妇禁服药物,导致她初次妊娠就不得不进行人流,提出让医院赔偿其诊疗费、误工费等1万余元。


  王女士称,她与院方谈赔偿的过程很不顺利,“他们先是让我找医院评审委员会,之后就跟我电话沟通,要求我提供当时的病历本,但我确实没有,只把处方带走了,他们就因此不与我进一步商谈”。


  21日,王女士与朋友再次来到北方某人民医院。“我问那里的医生,有人告诉我没有病历本也可以看病,所以我觉得他们就是在推脱。”王女士与医务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当面沟通,但仍没有结果。


  昨天下午,王女士表示,较近她将到外地忙工作,回来后将走法律程序为自己讨个说法。


  医院表示还需调查


  昨天下午,北方某人民医院医务处赵处长称,在调查过程中,当事医生姜女士称,她为王女士在病历本上做了记录,且诊断程序都没问题。这与王女士的说法有诸多不同,医院还需要进一步调查。


  当被问及王女士手中处方上的临床诊断是否有效时,赵处长表示,还是希望王女士能再找找病历本,配合医院进一步调查。


  律师说法


  处方可作证据直接提起诉讼


 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密表示,病历本只是记录看病的过程,处方都已经出来了,且上面有临床诊断结果,这就已经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医患关系。如果确如患者所说,是由医院误诊造成对她的伤害,她可拿处方作证据提起诉讼,向医院索赔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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